根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58歲的張姓大媽是在2019年6月用身體撞開門,然後把房內家具丟光,接著再花費28萬元改造大門、鐵床、墻面、浴室等,最後直接把房子當成自己家來住。直到真正的屋主從鄰居那裡聽聞「妳家最裝潢得滿漂亮的」,覺得不對勁後便往前查看,當她跟警察一起前往敲門時,看到張婦開門才發現自己的房子被別人佔據將近一年,讓她氣得馬上提告。
據悉,張婦佔據房子長達11個月,而且還用房子來獲得相當於租金的利益,她被抓包後辯稱「我以為沒人住,就整理來住」,但隨後還是坦承了罪行,最後也被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依竊佔罪嫌起訴,而當時獲得的不法利益也被沒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