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的父母帶小嬰兒出門時,在不容易停車的狀況下,通常會便宜行事,選擇騎機車使用揹帶或者三貼,但不只危險還會吃上罰單。
日前新北市一名女子,收到交通違規罰單,遭民眾檢舉「機車附載人員超過規定人數」遭開罰3百,原來是她之前抱著寶寶乘坐機車時被後方民眾檢舉,讓她感到十分無奈。
於是上到臉書社團「爆怨公社」發文感歎「難道現在一定要有車子才能載小孩出門嗎?」,在網路上引起論戰。
這位網友在臉書「爆怨公社」發文,表示她收到了新北市警察局寄來的違規罰單,註明她騎車行經三重區中正南路交叉口時,被後方民眾以「機車超載」為由檢舉了,需要繳納300元罰款。
讓這位網友心裡非常無奈,認為對方太沒有同理心,不懂得體諒他們這些沒有車子,卻需要載孩子出門的父母。並接著解釋,她的孩子只有1歲左右,實在不知道哪裡可以買到合適的安全帽,加上孩子有用揹巾揹在胸前了,只是被外套擋住,所以才會看不見。
她表示,如果不是沒有駕照和汽車,她也不會想要用機車載孩子,「爸媽想帶著孩子出門還要擔心被民眾檢舉,以後誰敢帶孩子出門?」